(一)、代理商的基本条件
1、公司须具有从事经营活动的证照。手续符合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。
2、公司须具有较强的领导、组织和市场运作能力,具备创业的勇气和信心,致力于润滑油行业的市场开发和销售。愿意与“山工”公司一起成长和发展、具有未来投资眼光的有识之士。
3、能认同山工公司的经营理念;能接受山工公司产品知识、市场营销的培训和管理。
4、有相对规模的营业场所或市场网络。
5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。
6、为保障区域代理及时向用户提供我公司系列产品,代理商进货金额:地区级代理不低于**万元。
7、理念相通,有做品牌意识,愿意为市场提供产品的合作者。
(二)、经营要求
1、要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经营;
2、应制订合理的销售计划及订货计划,关注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山工油品燃料公司总部;
3、须本着“客户至上,服务为先”的经营理念,进行产品销售;
4、要保障客户的供货量;
5、与总部所派业务经理在工作生活上应互相协助;
6、统一规范市场运作行为。
(三)、区域代理签约的前期准备
1、调查当地市场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业务经理。
2、互相考察对方资信情况。
3、多方沟通、达成初步意向,定下签约时间。